1、 简要说明
商标注册核准后,商标注册人的名称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。
自2002年9月15日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实施以来,已经申请但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,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申请人的名称、地址或者代理人,或者删除注册申请中指定的商品。
因企业合并、合并、重组而转让商标专用权的,应当办理转让手续。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的,商标专用权不得转让。
2、 接近
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种方式
(1) 委托**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。
(2)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。
3、 更改文件格式
变更文件有四种形式:变更商标申请人/注册人名称/地址的申请、删除商品/服务的申请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申请、商标申请/注册更正申请。
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表:
1需要变更名称或者地址的,应当填写《商标申请人/注册人名称、地址变更申请书》。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称、地址的,可以填写一份申请表;
2需要删除注册商标或者申请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的,应当填写《商品/服务删除申请书》,但不得对商品或者服务增加限制或者修改;
三、需要变更商标代理机构的,应当填写《商标代理机构变更申请书》;
4注册文件或者申请文件有错误需要更正的,应当填写《商标申请/注册事项更正申请书》。此处所述的更正错误仅限于申请文件中的错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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